發布時間:2019-11-23 18:06:26
投訴案例(一)
2019年11月7日,楊燕燕投訴太行路一家中介機構(愛X),簽買賣二手房合同時說,她的條件能貸款。讓楊燕燕交了中介費,及向房主交了定金1萬元。最后在銀行申批貸款中出現難題,讓楊燕燕找個擔保人。而楊燕燕找遍身邊人卻沒有符合條件的。這就造成楊燕燕無法繼續購房,求助房產協會退回中介費及定金。
經房產協會出面通知,太行路這家中介到場后,說自己無錯,是楊燕燕找不來擔保人,提供不全資料造成的結局,所以中介費不退,定金是房主拿的,自己左右不了。協會聯系房主非常困難,經多次打電話,發短信后才回復,說自己忙,不能去協會;定金也花了,沒有錢退;這個過程中自己沒有過錯,可以不退。
案后分析:1.這是誰造成的結局?楊燕燕是消費者首次來購房,對買房可以說一無所知。房沒有買成再損失一筆錢?就因為自己提供不全資料而應該買單?房主是售房的,肯定沒有錯! 那么,錯就錯在中介機構!中介機構應該先把楊燕燕的貸款資料提供齊全了再簽買賣合同,不能先斬后奏,自己的錯也意識不到。所以應該承擔這起事件的全部責任!
后續:經過一個多月的努力,最終讓楊燕燕拿回了所交全部費用,為此楊燕燕送來兩面錦旗表示感謝!
投訴案例總結:只要客戶不滿意,就是中介服務不到位;只要客戶投訴中介,就是中介對自己肩負的責任和義務認識不夠。通過這些案例分析,讓我們共同學習,共同成長,把房產中介行業做好,讓市民放心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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